《自己之歌(节选)》课文解说【教师用书选择性必修中册第四单元】

惠特曼通过摒弃“精致”获得了“博大”,赋予抒情诗以史诗的体量和气魄。《自己之歌》无视西方诗歌传统的格律、体式,将此前从未有人在抒情诗中表现过的形象尽情容纳在无拘无束的诗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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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中册 第四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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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之歌(节选)》课文解说

 

《自己之歌》是《草叶集》中最长的一首诗,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一首诗。全诗共52节,象征一年的52个星期。教材节选的是诗歌的第31节。这首长诗原先曾题作《美国人瓦尔特·惠特曼之歌》,后来改为《自己之歌》。这是一个富于意味的修改。《自己之歌》所歌咏的“自己”,既是惠特曼自我的写照,同时又是惠特曼透过自身所体会到的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我”。正如长诗第1节开篇所说的:“我赞美我自己,歌唱我自己。/我所讲的一切,将对你们也一样适合,/因为属于我的每一个原子,也同样属于你。”有批评家指出,诗歌首句中的“赞美”(celebrate),从词源来说本义是“汇集众多”。《自己之歌》中的“我”,正是一个与世间众多事物相融的“我”,而这一“融合”也是《自己之歌》这首诗根本的母题。

课文节选的第31节,鲜明地表现了这种将与万物相融合、带有普遍意义的“我”。在这一节的前半,他以诗的形式表述了19世纪自然科学最重要的发现——进化论的观念,承认“我”作为一个人,与世间的各种生命形态都有着亲缘关系,而“我”的身体上也不可分离地拥有着许许多多在亿万年演变历程中获得的、与其他各种生命形态相同的特征——“我”“全身装饰着飞鸟和走兽”。当时西方有一些同样接受进化理论的人错误地理解生物的演变,将人看作站在进化顶点的、“生存竞争”的“胜利者”,甚至由此推衍出歧视、贬低某些人类族群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这种立场与惠特曼是无缘的。他尊重世间千姿百态的生命形态,充满热情地歌颂一片草叶、一只蚂蚁、一枚卵或者“一个小鼠的神奇”中展现出的生命之美,这充分展现出惠特曼人道主义和民主主义的思想立场。

虽然有很好的理由远离了过去的一切,/但需要的时候我又可以将任何东西召来”这两行诗句,总结了前半节的泛生命观,在结构上处于这一节的中心位置,同时也构成本节诗歌情绪的顶点。诗歌的后半节则转入反面的对照。随后列举的众多事物,或象征着可能破坏生命的巨大自然力如“火成岩”“海洋”“大的怪物”,或是暂时还与“我”相异的生命存在如躲藏在树林深处的麋鹿、向远方迁徙的海燕,无论是威胁“我”还是疏远“我”,都根本损害不了“我”的存在——“逃跑或畏怯是徒然的”。因为生命自身不停向前的进程、“我”与世界之间本质上的同一性,都是必然的事实,任何力量想要抹杀这些事实都是“徒然”的。

许多批评家都指出,《自己之歌》中有一个反复重现的结构,从惠特曼本人的自我出发,不停扩张自我的边界,直至包罗整个宇宙,然后又返回自身。诗歌中内在的这种往复运动,反映了惠特曼心目中的世界。在他看来,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在永恒的转化和相互交换之中,要把握这个“永恒的旅程”,就要不停地“继续向更远的地方前进”(第46节),同时在这个过程中的一切又都会同化为自我的一部分:“我们必然地仍会回到我们现在所站立的地方。/也必然地能再走得同样远,而且更远更远。”(第45节)这种“扩张—返回”的结构,使得《自己之歌》既包罗万有,奔放恣肆,同时又具有一种磅礴的节奏和内在的张力。

惠特曼通过摒弃“精致”获得了“博大”,赋予抒情诗以史诗的体量和气魄。《自己之歌》无视西方诗歌传统的格律、体式,将此前从未有人在抒情诗中表现过的形象尽情容纳在无拘无束的诗行中。他以诗歌史上罕有其匹的独创性为自己的主题创造了最适合的诗歌形式,对现代诗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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