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教的三重矛盾和悲剧的四层深度【必修下册第六单元·资料链接】【教师用书内容】

鲁迅正面写的是这些情节的后果,尤其是在人们心目中引起的思绪和感觉,这是关键。鲁迅的艺术原则,是不是可以这样讲:事情不重要,情节链可以打碎,可以省略,可以留下空白,可以一笔带过,重要的是周围的人们怎样感觉,或者用叙事学的、结构主义的话来说,关键在于人物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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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下册 第六单元 资料链接

 

礼教的三重矛盾和悲剧的四层深度

孙绍振

 

我认为鲁迅写得最成功的一种死亡,是祥林嫂的死亡。

“五四”时期,妇女婚姻题材很普遍,许多人都写封建礼教、仁义道德“吃人”。但是成为经典的,能进入我们大学、中学课本,不断改编为戏曲、电影的,就只有《祝福》。当然,经典是各种各样的,有些经典只有历史价值,在当时很重要,很有贡献,但是,今天读起来,却索然无味。为什么?因为它的思想、形式和产生的那个时代联系得太紧密了,离开了那个时代,后人读起来,就十分隔膜。而《祝福》却是另外一种经典,不但有历史的价值,而且有当代阅读的价值。为什么?因为,它有不朽的艺术生命力。生命力在哪里呢?

关键是,它的主题“吃人”比之《狂人日记》要深刻而丰富。

全篇没有“吃人”这样的字眼,但是,人物命运的每一曲折,引起的周围的反应都显示出:一个人被逼死,没有凶手,凶手是一种广泛认同的关于寡妇的观念。这种观念堂而皇之,神圣不可侵犯,但却是荒谬而野蛮的,完全是一种不合逻辑的成见。

要把问题讲清楚,不能从什么是封建礼教的概念、定义讲起,而应该从文本,从情节中分析出来。请允许我从祥林嫂死了以后各方面的反应讲起。

“我”问,祥林嫂是怎么死的?进来冲茶的茶房说“还不是穷死的”。这好像不无道理,她毕竟是当了乞丐,冻饿而死的。但这是终极的原因吗?在它背后是不是还有原因的原因呢?她为什么会穷死呢?是因为她被开除了。她为什么被开除呢?原因是她丧失了劳动力。可是她原本劳动力是很强的呀,最初到鲁家,鲁四奶奶不是庆幸她比一个男工还强吗?原因的原因是,她的精神受了刺激。什么东西使她受了这么严重的刺激呢?这就到了问题的关键了。

一切都因为她是寡妇。

按封建礼教成规,寡妇要守节。“五四”时期写妇女婚姻题材的小说,大都写封建礼教要寡妇守节,可是寡妇不甘,不干。鲁迅偏偏不写这个。他写祥林嫂不想改嫁,不写她想改嫁,不写她不能改嫁之苦。他写祥林嫂并不想改嫁,却从婆婆家溜出来。为什么溜出来?《祝福》里没讲,夏衍改编的《祝福》电影里说,婆婆想把祥林嫂卖掉,给祥林的弟弟娶媳妇。这可能值得相信,除了别的原因以外,还因为夏衍和鲁迅是同乡,他对那个地区的风土人情有深刻的体悟和理解。祥林嫂为什么要逃,值得分析。公开地出走,像娜拉那样是不行的,因为在农村、山区,封建礼教很严酷。丈夫死了,妻子就成了丈夫的“未亡人”,也就是等死的角色。这就是封建礼教的夫权:妻子是从属于丈夫的,丈夫死了,还是属于丈夫的。鲁迅在小说里,问题提得深刻:婆婆卖了她,让她去当别人的老婆,不是违背夫权了吗?不!封建礼教还有一权,那就是族权。儿子属于父母,丈夫死了,属于自己的妻子就自动“转账”到了婆婆名下。这样,就产生了封建礼教内在的第一重矛盾,就是夫权要求守节,族权可以将之卖出,卖出以不能守节为前提,接着就发生了所谓抢亲。这种族权违反夫权,便以暴力强制为特点,而这种野蛮却被视为常规。

鲁迅如果写祥林嫂想改嫁,就只有夫权一重矛盾了,思想就比较单薄了。而把祥林嫂放在这样的矛盾下:夫权让她守节,族权却强迫她改嫁,其荒谬和野蛮就不言而喻了。如果光是写到这一层,也挺深刻了,可鲁迅并不满足。他进一步提示,夫权与族权有矛盾,那是人间的事,那么到了地狱里,到了神灵那里怎么样呢?应该是比较平等了吧。

柳妈告诉祥林嫂:你倒好,头打破了,留下了一个疤,可是还是改嫁了,在人世留下了个耻辱的标记,这个问题还不大,但你死了以后,到了阎王老爷那里怎么办呢?两个丈夫争夺你,阎王是公平的,就把你一劈两半,一人一半。阎王代表什么权力呢?神权。神权居然是这样的一种“公平”。照理说,祥林嫂可以申辩:“我并不要改嫁,是他们强迫我改嫁的呀,你不能找我算账。真要劈两半的话,应该劈婆婆嘛。”可是,阎王是不讲理的。这样,鲁迅之所以不让祥林嫂想改嫁的原因就很清楚了,就是要通过她的处境来显示三个不讲理:夫权是不讲理的,族权是不讲理的,神权是不讲理的。要寡妇守节这一套完全是野蛮而又荒谬的!

礼教不讲理,人不讲理,神都不讲道理,这就是鲁迅第一层次的深度。

鲁迅第二层次的深度在于:这种荒谬而野蛮的封建礼教的观念,是不是封建统治者、封建地主才有的呢?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不是讲过:统治阶级的思想就是统治思想。鲁四老爷是封建统治阶级,他有这种思想,看见祥林嫂头上戴白花就皱眉头,鲁四奶奶有这个思想,她不过是不让祥林嫂端福礼,但,这不太荒谬。荒谬的是,这种思想不仅他们有,连跟祥林嫂同命运的人柳妈,这种观念也是根深蒂固的。虽然鲁迅没有写柳妈是一个寡妇,但从上下文看来,可能也是寡妇,老寡妇,何以见得?因为,她似乎当寡妇的经验很丰富。没听说她丈夫来看她,她也没像长妈妈回家探亲什么的。由此,大体可以断定她是跟祥林嫂同样命运的女人。她坚信阎王把祥林嫂一劈为二是公正的,还劝祥林嫂去“捐门槛”赎罪。这才叫可怕。荒谬野蛮的观念已经深入到被压迫者的潜意识里,到骨头里去了,荒谬到感觉不到荒谬了。举一个例子。祥林嫂在被抢亲改嫁后不久,丈夫得伤寒症死了,儿子被狼咬死了,只好又回到鲁镇。这个时候,鲁迅在《祝福》里面单独一行,写了一句话:

 

大家仍然叫她祥林嫂。

 

读者早就知道她叫祥林嫂了,这不是废话吗?其实,这一句用意非常深刻。女人没有自己的名字。她为什么叫祥林嫂?因为她老公叫祥林。她姓什么,叫什么,谁都不知道。老公叫祥林,就叫祥林嫂。但是问题来了,嫁了第二个老公,此人名曰贺老六。再回到鲁镇来,是叫祥林嫂还是叫老六嫂比较妥当呢?或者为了全面起见干脆叫她祥林老六嫂算了?对这么复杂的文化学术问题,大家就自动化地、不约而同地“仍然叫她祥林嫂”。这里有一个自动化的思维套路,只有第一个丈夫算数,“好马不配二鞍”,“烈女不事二夫”,嫁第二个丈夫是罪恶呀,思想的麻木,以旧思想的条件反射为特点。要叫她祥林老六嫂,她一定很恼火,但是叫她祥林老六嫂是很符合逻辑的呀。“仍然叫她祥林嫂”,是不讲理的呀,荒谬呀,不合逻辑呀。但是,大家都习惯于荒谬,荒谬到大家都麻木了,荒谬得失去思维能力了。

被侮辱被损害者,并不感到不合理,不觉得可悲,也不觉得可笑,这种悲剧,是不是更加令人沉痛?荒谬而野蛮的观念,成了天经地义的前提,成为神圣的观念。成为思维的习惯——所谓习惯,就是麻木,思维的套轴。

更严重的是,这种观念不仅被统治阶级广泛接受,不仅大家有,而且被侮辱、被损害最甚的祥林嫂也有。当柳妈告诉她要被劈成两半,祥林嫂对这种荒谬,完全没有反诘,没有怀疑,她只有恐怖:生而不能做一个平等敬神的人,死而不能做个完整的鬼,这太恐怖了。这完全是黑暗的迷信嘛。我们今天看得很清楚,如果祥林嫂和我们一样,也有这份觉悟,那就啥事都没有了。可她非常虔诚地相信了,她毫不怀疑地去“捐门槛”。我算了一下,大概花了一年以上,将近两年的工资。她以为这样高的代价赎了罪,就可以摆脱躯体一分为二的恐怖下场,就可以成为平等的敬神者了。可是,她端起福礼的时候,却遭到了打击——鲁四奶奶觉得再嫁的寡妇,不管怎样赎罪,也不能端福礼。她跟祥林嫂非常有礼貌地讲“祥林嫂,你放着罢”,就是说,你没有资格端福礼,或者是,你端就不吉利。捐了门槛,却仍然不让她端福礼,祥林嫂这一下子就像被炮烙似的——像被滚烫的铜柱子烫了一下,从此以后脸色发灰了。她精神受到致命的打击,记忆力衰退,刚叫她做的事就忘掉了。接着是,体力也不行了。鲁迅这样写道:

 

这一回她的变化非常大,第二天,不但眼睛窈陷下去,连精神也更不济了。而且很胆怯,不独怕暗夜,怕黑影,即使看见人,虽是自己的主人,也总惴惴的,有如在白天出穴游行的小鼠;否则呆坐着,直是一个木偶人。

 

祥林嫂的精神恐怖的后果这样严重,精神崩溃到这样的程度,无疑导致她走向了死亡。可是,恐怖的原因,杀人的凶手,在哪儿呢?没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

鲁迅对祥林嫂,一方面看到她的苦难,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叫“哀其不幸”;另一方面,祥林嫂又很麻木呀,她不让你端福礼就不要端了,不端福礼去睡大觉,身体不是更好吗?记忆力不是更强吗?这就是另一方面,“怒其不争”了。鲁迅提示,这个观念就是这样野蛮,可是,中毒就是这么深,中毒到了自我折磨、自我摧残,自己把自己搞得不能活的程度。这是鲁迅的深邃之处。祥林嫂不仅死于别人脑袋里的封建礼教的观念,而且死于她自己脑袋里的封建礼教的观念。临死的时候,祥林嫂遇到作品当中的“我”(我们可以把他理解为鲁迅,也可以理解为一个人物)问:“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灵魂的?”在这句问话以前“我”看到祥林嫂,四十岁左右,头发就花白了,脸上不但没有悲哀,而且也没有欢乐,脸上肌肉不能动了,像木头一样,只有眼睛偶尔一转,证明她还没死。就是在问人死了有没有灵魂的时候,鲁迅写了一句话:“她那没有精采的眼睛忽然发光了。”就是说她残余的生命集中起来,还有点希望。希望什么?希望人死了以后没有灵魂。没有灵魂,家人不能见面,就不会打官司,阎王就不会把她一劈两半。尽管祥林嫂对外部的暴力反抗是很强的,可在内心里,她还在怀疑,这样一个有一点反抗性的人,最后还是被荒谬观念压倒了,或者用《狂人日记》中的话来说,就是被吃掉了。

鲁迅的深邃,就深邃在多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封建礼教本身的野蛮和荒谬。

第二个层次是周围的人和她自己也迷信野蛮。光是压迫者、一部分人有这种观念,固然可恶,但是没有多大杀伤力,当观念被周围大多数人奉为神圣不可侵犯时,就具有了杀人的力量。

第三个层次,就是写这个凶手的“凶”,其特点是:(1)后果极其惨,但前因似乎不恶,就如鲁四奶奶不让祥林嫂端福礼,也说得很有礼貌,“你放着吧”,并没有骂她呀。但是,这却是要了她的命的。这就是软刀子杀人不见血;或者用《狂人日记》中的话来说,就是“吃人”却没有罪恶的痕迹。本来,这是极其恐怖的,然而,没有一点恐怖感,很平常,很平静,就在这种平静中,人却活不下去了。(2)人死了,后果这么严重,可人们还是很安静。鲁迅所提示的是:没有恐怖感的恐怖,才是最大的恐怖。(3)这些心安理得的人,脑袋里有吃人的观念,曾经参与吃人,然而,却没有感到任何歉疚,心安理得。

第四个层次,这里有一条重要线索,是绝大多数研究鲁迅小说艺术的人都忽略了的:为什么冒出个“我”来,这个“我”和故事情节一点关系都没有,占的篇幅却相当大。鲁迅不是说写完之后,至少要看两遍,尽量把可有可无的东西去掉吗?把“我”拿掉并不影响祥林嫂的命运呀。

但是作为小说,不能。这个“我”,有深意。从哪儿讲起?从祥林嫂死了以后人们的反应讲起。

茶房认为祥林嫂“还不是穷死的”,他的看法和故事有什么关系?没有。能够删节吗?不能。鲁迅在说明,在茶房看来,穷了就要死是很自然的,没什么不正常的,没有什么悲惨的,没有什么值得思考的。可是鲁迅以全部文本显示的,却不是这样,如果她是穷死的,那她的悲剧就是经济贫困的悲剧。但是,《祝福》所突出的,祥林嫂的死因,是受了极其野蛮荒谬的观念的打击。这种打击不仅是外来的,同时也是她自己的。这不是经济贫困导致的悲剧,而是精神焦虑的恐怖造成的。可是,人们却普遍看不到这种恐怖,麻木不仁。

这个“我”特别选了什么时刻去写祥林嫂的死亡呢?旧历年关,一年中最为隆重的节日。为什么这个题目叫“祝福”呢?所有的人,过年都敬神,祈求来年更大的幸福。祥林嫂死了,在鲁迅看来,其特别悲惨就在于,表面上没有刽子手,实际上,刽子手就在每一个人的脑袋里。因而,鲁迅花了很多篇幅,正面描写鲁镇人把她的悲剧当作谈资,当作笑料,当作自己优越的显示,没有一个人意识到这是对祥林嫂生命的摧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每一个人对于她的死都有责任。可是整个鲁镇没有一个人感到痛苦,大家都沉浸在过年祝福的欢乐之中。鲁迅特别写道:女人忙着在水里洗东西,手都泡红了。还可以闻到放炮仗的火药的清香,但是听来这炮仗的声音是“钝响”。既然是火药的清香,又是欢乐的氛围,如果“我”和大家一样欢乐,听节日的爆竹,应该是“脆响”啊,怎么是“钝响”呢?这说明“我”的内心很沉重、沉闷,同样的道理,天上的云是“铅色”的。《祝福》开头这一段,是很有匠心的,这里的艺术感觉是多么精深啊:一方面是非常欢乐的祝福的氛围,一方面又是非常沉重的悲痛。

 

我乘她不再紧接的问,迈开步便走,匆匆的逃回四叔的家中,心里很觉得不安逸。自己想,我这答话怕于她有些危险。她大约因为在别人的祝福时候,感到自身的寂寞了,然而会不会含有别的什么意思的呢?——或者是有了什么豫感了?倘有别的意思,又因此发生别的事,则我的答话委实该负若干的责任……

 

所有的人,都不感到悲痛,只有这个和祥林嫂悲剧毫不相干的人,内心怀着不可排解的负疚感。要知道,鲁迅的深邃就在这里,祥林嫂的死亡,如果有一个具体的凶手,那就比较好办,比较容易解气了。像《白毛女》,有一个黄世仁,可以拿来把他毙掉。但是,人们脑子里的封建观念是不能枪毙的呀,思想观念、国民性,是不会这么轻易地消亡的。鲁迅的艺术,是要启示读者反思,对寡妇的成见,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可以吃人的。这种观念,每个人都有,当然每个人又都可能身受其害,然而当看着他人受害的时候,却又怡然自得。因而鲁迅对于祥林嫂的诸多情节,采取幕后虚写的办法,却把主要篇幅用来描写祥林嫂所遭遇的冷嘲。那么痛苦,却得不到一丝同情,反招来毫无例外的摧残。鲁迅花了那么大的篇幅,写她反复讲述阿毛被狼吃掉的自我谴责,她的期待是很卑微的,哪怕是一点同情,只要有人愿意听一下她的悲痛,她的精神焦虑就减轻了。她反复陈说,引来的却是上上下下普遍的冷漠和以她的痛苦取乐。

鲁迅的艺术的匠心就在于,人们对于这样的惨剧,不但没有恐怖,相反整个鲁镇浸沉在欢乐的氛围之中,连众神在享受福礼以后都醉醺醺的。

作品中的“我”,可以算是鲁迅,在某种意义上,又不完全是鲁迅。什么地方不是鲁迅呢?这里,“在这繁响的拥抱中,也懒散而且舒适”,“我”是真的懒散而舒适地不再苦恼自己,摆脱了沉重的、不可解脱的负疚感了吗?当然不是,这是反话,这说明,他愤激,甚至很悲观。更明显的是,连神明,天地众圣,也在享受了福礼之后,一个个“醉醺醺的在空中蹒跚,豫备给鲁镇的人们以无限的幸福”。这当然也是反语。恰好说明,这个唯一的清醒者,甚至有点绝望的、无可奈何的情绪。这正是对整个鲁镇没有一个人感觉到悲痛的一个反拨。

鲁迅的深刻之处就在于,他批判的不是一个鲁四老爷。因为,鲁四老爷对祥林嫂,皱了皱眉头,这不算罪,最后,祥林嫂死了,他说,死在过年祝福期间,不是时候,可见是个“谬种”,这是意识形态问题,谈不上人身侵犯。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头”,也拿他无可奈何。他写的是一种可怖的观念,习以为常,没有人感到的悲剧,才是最大的悲剧。

鲁迅写死亡的悲剧,最重要的成就不在写死亡本身,而在死亡的原因和死亡在人们心目中引起的感受。所以,祥林嫂的故事中有好多环节——逃出来的情节、被抢亲的情节、孩子和丈夫死的情节、“捐门槛”的情节,等等,鲁迅都放到幕后去了,只让人物间接叙述。鲁迅正面写的是这些情节的后果,尤其是在人们心目中引起的思绪和感觉,这是关键。鲁迅的艺术原则,是不是可以这样讲:事情不重要,情节链可以打碎,可以省略,可以留下空白,可以一笔带过,重要的是周围的人们怎样感觉,或者用叙事学的、结构主义的话来说,关键在于人物怎么“看”。

(选自《语文学习》2008年第10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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