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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下册
第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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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建筑的风格与特点
许树安、郑春苗、王秀芳
中国人民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建筑上创造了丰富的内容和多彩的形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体系和风格。其基本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单体建筑功能、结构和艺术的高度统一
木构架体系是中国古建筑的基本特点。作为木构架单体建筑大致可分为下、中、上三个部分。所谓下部就是台基部分,包括直接承托木构建筑的基座、基座四周的栏杆和可供上下的台阶。一般房屋用单层台基,隆重的殿堂则用二层或三层台基。承托木构建筑的基座,大都用三合土夯筑而成,
座壁外观
根据建筑功能、结构和艺术统一的要求,常加工成平整笔直的光滑表面、带壁柱的表面或须弥座形式。须弥座是由佛座演变来的,形体复杂而华美,多用于宫殿、坛庙等高级建筑上。基座四周的栏杆最初为木制,后来才成为石造的。它是由望柱、寻杖、
撮
项(
瘿
项)、云拱、盆唇、大华板、束腰、地霞、小华板、地状等构成。望柱的断面有方、圆、八角、多瓣(瓜楞)等形式;柱头有莲、狮、卷云、盘龙等式样。栏杆既是一种保护性设施,也是构成建筑艺术形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般地说,房屋下部的台基各部尺寸大小,是受屋顶出檐深度和檐柱径等制约的,有着一定的比例关系。供上下的踏道,常见用阶梯形踏道、斜坡道和
蹼蹉
三种:蹼
蹉
即是在斜坡道上用砖石露
棱侧砌
而成的一种防滑作用较好的特殊斜坡道。但不论使用哪种踏道也必须与整个建筑的功能、结构和艺术要保持协调一致。
木构建筑的中部,即指柱、梁部分。它是木构建筑的核心部分,是由柱、梁、
枋
、
檩
、
椽和斗拱
等基本构件组成的框架结构体系,连同木构屋顶统称为“大木构架”。中国木构架体系有多种结构形式,其中主要的有两大类:一是“叠梁式”构架体系,一是“穿斗式”构架体系。“穿斗式”构架体系,是
由柱距较
密、柱径较细的落地柱与短
柱直接承檩
,柱间不施梁而用穿若干
枋
联系,并以挑
枋
承托出檐。穿斗架的大小和形式,视穿
枋
多少而定。常
用的有三
檩
三柱一穿,五
檩五柱二
穿,七
檩七柱
三穿,九
檩
九
柱四穿
,十一
檩
十一
柱五穿
等几种。这种结构形式在中国南方的民居上采用较普遍。“叠梁式”构架体系,即是在建筑基座上立柱,柱上架梁,梁上立短柱,柱上再置短梁,短梁上又立短柱,如此叠架,甚至屋脊;并在梁端架
檩
,
檩
间架椽,形成叠梁式构架。构架的大小以
檩
的根数
或椽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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